1.文件依據: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的通知 閩財農指〔2025〕35號。
2.補助對象:年滿16周歲,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正在從事或有意愿從事農業生產、經營、服務的務農農民、返鄉入鄉創新創業者、鄉村治理及社會事業服務等人員。
3.補助內容:主要用于培訓宣傳、聘請授課專家教師、教材資料、場地租賃到企業(基地)實訓、現場操作實訓、證書制作、檔案管理及學員集中培訓期間的食宿、交通(授課點到實訓基地)等費用,以及培訓后的認定管理、跟蹤服務等相關支出。
4.補助標準:高素質農民培育中央資金項目培訓時長為5天,在本縣內或本市內(指縣域外市域內)的培訓補助每人每天 260元;到異地培訓(指市域外)補助每人每天300元。培訓學時(每天8課時,含理論和實訓),各期理論授課和實訓時間按照培訓相關產業的特點確定。補助金額參照每人每天300元進行測算。根據本區域培訓資金量、培訓任務數、不同培訓類型和培訓對象,按實際發生費用調整補助標準。
5.申報程序:有意愿參訓的培訓對象可登錄中國農村遠程教育網“農民教育培訓申報系統”或手機下載“云上智農”報名參加培訓,也可直接向惠安縣農業農村局報名。
??咨詢電話:87396158(惠安縣農業農村局科教股)
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


閩政通APP
閩公網安備:35052102000001號

